诉,行业内的厂商都让获益,赔偿金也是大家有份。美国的法律规定,在这种一家公司代表一个行业的官司中,如果该行业中的X公司不想介入该诉讼,要到法庭上做相关陈述,否则,就被认为是默许。
据安顿.汉多尔介绍,至今没有DVD企业提出退出诉讼,而更耐人寻味的是,欧洲的几家律师行也对无锡东强和无锡多媒体诉讼4C的官司非常感兴趣,并提出他们也有原告,也希望加入该诉讼中。
今年的1月31日,飞利浦、索尼、先锋以及LG各派了三名律师与无锡集体诉讼的三名律师进行一次答辩,不过,在4月被告请求收回起诉,据安顿.汉多尔称,飞利浦的请求遭到了法院的拒绝,法院授意控方修正控词以消除被告的部分忧虑。
由于最初DVD还是利润颇丰的行业,所以,专利费的收取似乎并没有戳到国产厂商的痛处,但是,随着介入者的增多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专利费几乎相当于了DVD售价的30%,“而按照惯例,这个比例在3%-5%更为合理,而且,这应该是整体的费用,而非支付给一个联盟。”安顿.汉多尔说。
今年5月23日,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音频视频电子产品生产厂商香港东强电子集团、集团主要负责人及13家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侵犯飞利浦专利权以及违约的行为。然而,在被告的企业中惟独没有无锡东强,对此,安顿.汉多尔说:“飞利浦希望借此给东强在美国的诉讼增加压力。”
对于7月14日飞利浦将以何种方式做答,飞利浦中国人士非常谨慎,“这个我们要等到与总部和美国方面沟通后再回答。”不过,安顿.汉多尔称:“估计他们还会要求撤消起诉,但是,一切都要看法官的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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