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7月12日消息(记者 于艺婉) 持续了一年多的诉讼至今还未进入到取证阶段,今天,原告无锡多媒体和无锡东强的代理律师安顿.汉多尔再次来京,称原告方于今年6月10日修正的控词能更清晰的说明以飞利浦为代表的4C联盟的垄断方式,“法官强制被告必须于7月14日对控词做答。” 安顿.汉多尔说。
从2000年开始,已经在全球市场具有相当规模的中国DVD企业开始步入专利费梦魇之中,东芝、松下、日本胜利、三菱电气、日立和时代华纳6家DVD核心生产企业组成的6C联盟、法国汤姆逊的1C以及索尼、先锋和飞利浦公司的3C联盟纷纷向中国DVD企业提出缴纳专利费的要求。
目前,我国DVD企业每出口一部自有品牌的产品要向这些DVD持有人缴纳大约20美元专利费。在专利费的重压下,我国DVD制造商从400多家骤减到现在的百余家。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秘书长陈祥介绍:“今年,我国DVD企业出口数量同比下降25%,金额下降17%。”
2004年6月15日,DVD专利反击战首度打响,中国部分DVD骨干企业委托香港的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将飞利浦、SONY、先锋公司组成的DVD 3C专利联盟告上美国圣地亚哥市的加州南方地区法庭,指控这3家公司组成的DVD专利池许可政策违反了美国联邦加州的多部法律。2004年12月,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追加原告,此诉讼也随即变为集体诉讼,而由于LG公司加盟3G,后者也成为被告之一。
安顿.汉多尔将集体诉讼解释为:无锡多媒体公司和无锡东强数码可以代表全球DVD行业里的公司,如果官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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